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,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11月15日,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三小学校开展“拒绝校园霸凌,维护校园和谐”主题队会。
活动中,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李鑫鑫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法律知识,面对面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及校园霸凌的危害性,并结合校园霸凌案例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校园霸凌行为的表现形式、社会危害性、遇到校园霸凌如何应对、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讲解,确保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校园霸凌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,鼓励学生在遇到校园霸凌现象时,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,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,敢于向校园霸凌行为说“不”。
随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又走进课堂,开展了“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自我保护”主题队会。李鑫鑫检察官用本院今年接收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数据出发,给孩子们讲解了防性侵安全教育知识和方法。首先,要了解性侵犯罪的常见形式和手段,如暴力胁迫、诱骗、熟人作案等,让未成年人能够识别性侵犯罪的危险信号,提高警惕。其次,向未成年人传授正确的自我保护方法,如保持警惕、拒绝陌生人的礼物和邀请、遇到危险及时向家长、老师或警察求助等。此外,学校也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,共同做好未成年防性侵安全教育工作。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,他们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学校要通过家长会、家访等形式,向家长宣传未成年防性侵安全教育的重要性,指导家长如何正确地教育和引导孩子,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。此外,学校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,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。最后李鑫鑫检察官嘱咐孩子们:不恃强凌弱,不以大欺小,不打架斗殴,不当欺凌之人,不做欺凌之事,不冷漠旁观,不视而不见,不抛弃同学,敢于挺身而出,学会勇敢报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