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绩效考核按以下四方面执行:
一、师德方面
每位教师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道德规范:
A: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、热爱教育事业,发扬奉献精神。
B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尽职尽责,教书育人。
C、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教育理论水平,钻研业务、精益求精、实事求是、勇于探索。
D、面向全体学生,热爱、尊重、严格要求学生,保护学生身心健康。
E、衣着整洁、大方、举止端庄、语言文明、礼貌待人、以身作则、为人师表。
F、工作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,尊重学生,不歧视、不体罚、不讽刺挖苦学生。
G、坚决杜绝乱收费、乱补课、乱发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事,坚决不违法,不犯罪。
H、教师工作期间不搞有偿家教、不搞以谋利为目的的兼课兼职。
I 、教师在校期间,如发现突发事件,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并通知校领导、家长等,如不闻不问,不采取应急措施者。
J、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者实行一票否决,名次倒排。
二、能力方面
每位教师要遵守国家教育法,认真上课,批改、备课,积极参加教育、教学科研活动。
学期内:
A、凡在国、省、市、县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或文章奖4、3、2、1分。网校每学期至少发表1篇自己的文章,发一篇奖0.5、0.8、1分(校网、县网、市网),转发一篇记0.1分,可累计,否则扣1分。
B、被评为国、省、市、县、校教学名师或各类竞赛奖励及各类模范教师分别奖5、4.5、4、3.5、3分可累计。
C、校内有学生参加国、省、市、县各种竞赛活动发明创造,获奖一人一次奖相关教师4、3、2、1分,校内各种比赛活动获奖一人次奖相关教师0.5分。
D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,每学期至少参加30次听课活动,每听次奖1分,缺听一次扣1分,超一次奖0.5分。参加各类教研活动,主讲者奖3分,安排讲课而不讲的扣3分,参加一次评课的奖0.5分。每次反思记1分。凡外来教师听课给主讲教师奖6分。
E、参加集体议课一次奖2分,不参加集体议课一次扣2分。
F、外出培训学习每次分国、省、市、县奖5、4、3、2分。
G、常规考核评为优、良、中分别计3、2、1分。不参加评比的教师扣3分。
H、学校考试每监考一节奖1分,评卷一次奖2分,请假扣相应的得分,不请假扣10分。
I、每节课每位教师课前必须清点学生数,如发现缺失学生及时上报、查找、和家长及时联系,否则扣3分,造成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M、每缺一次科学实验扣相应老师1分。
N、每缺一次兴趣课扣2分。
J、各种计划、总结、论文、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一次奖2分,不交扣2分。
三、考勤
每位教师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A、按时签到,不得代签,每缺签一次扣1分,请假扣0.5分,公务不扣分。
B、上课每迟到1分钟扣0.5分,可累计。
C、无故旷课1节扣5分,旷课1天扣20分,请假1节扣0.5分,私自调课1节扣1分,私自调课一天扣10分。
D、开会迟到一次扣0.5分,请假扣1分,旷会扣2分。,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参加一次奖1分,迟到一次扣0.5分,不到扣2分。一、二年级放学不整队扣1分、整队不整齐扣0.1分。
E、升旗所有教师必须参加,不到者扣1分,迟到扣0.5分。
四、成绩方面
教师应积极钻研教学、教改,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,端正思想、严守职业道德、处处为人师表、尽心教书育人。
A、期中、期末考试成绩按总人数去掉5%的学困生后,排在1—6名分别奖10、9、8、7、6、5分,(不考试科目计5分,非教学人员计4分)。均分在90--95分者除第一名外可记并列第二名,95分以上记第一名。
C、全县统考中获第一奖10分、第二名加奖9分,第三名奖8分,倒数1、2名者扣相应教师10、9分(以班计算排名)。
D、优生拨高、差生转化,根据上次考试优生、学困生情况,每提高一名优生奖1分,反之罚1分,每转化一名学困生奖1分,反之罚1分。(按年级学科平均值计算,超过者为优生,两次对比计算,低于60分为学困生),科学、社会减半奖、罚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