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实施“名师工程”,培养一支师德高尚、教风严谨、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更好地发挥名师在教学中的示范表率及指导带动作用,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化成长,有力推动我校课改工作,本学期特制定名师评选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
树立名师、拓展形象、指导辐射,整体提高。
二、评选原则:
客观公正、平等公开、择优选拔。
三、评选对象:
全校在职教师。
四、评选条件:
(一)、掌握新的教学理念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敬业爱生,工作成绩显著,在校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(二)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欢迎。
(三)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、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,积极践行我校“三单四环”教学模式,注重预学单、问题反馈单的应用,并勤于为同科目教师做示范引领课。
(四)、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积极参加校本课题研究,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。
(五)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,通过学习,更新教育理念,加强实践应用,有力地推动我校的课改工作。
五、评选方法
(一)、个人申请: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向教研组提出申请,各教研组根据教师的申请结合组内教研活动情况,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上报教研室2-3人准备参评。
(二)、学校审核:学校领导小组根据上报名单、组织第二轮审核,确定人选。
(三)、审核办法:积分制
Ⅰ、师德师风:10分
Ⅱ、示范课:10分/次
预学单、问题反馈单:5分/次
Ⅲ、课堂实践:50分
具体分值如下:
1、小组建设:5分
其中:
①组名、组训、组规:2分
②才艺展示、座位:3分
2、多块黑板使用、多媒体的应用:5分
3、小组评价(评价栏、评价的多样性、适时性):10分
4、小组学习、交流、展示新颖有序、高效(包括学生的姿态、语言、方式、神情):15分
5、教师的指导、点拨:15分
其中:
1、 时间、点拨的方式、评价语言:9分
2、 教学目标的实现:6分
Ⅳ、指导青年教师:10分
Ⅴ、培训学习:16分
县城外:10分/次
校 际:5分/次
校 内:1分/次
Ⅵ、课题研究:20分
六、评选名额:名额不限,条件合格者均可入选。
七、名师的管理:
(一)名师聘期为一学期。每学期评选一次。
(二)名师的义务
1、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,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论文。
2、充分发挥名师的“引领、示范、辐射和带动”作用,名师的课堂教学开放,不得拒绝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听课,名师必须积极执教示范课、举办专题讲座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,评课不少于16节,并有听课评课记录。
3、积极发挥名师传、帮、带作用,名师根据各自的教学实际,结合学科特点,填写学期培养规划书,名师每学期结对帮扶1名年轻教师,至少指导1位年轻教师执教一节公开课,并有详细的指导意见,名师与被指导教师都有详细的指导记录。
4、学期结束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反映个人教育思想或教学特色的总结。
(三)名师的待遇
1、本学期评优、评先、晋级优先。
2、享受1000元的名师津贴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实行一票否决,取消名师称号,不再享有名师待遇。
1)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2)被举报私自向学生收费,乱发资料,乱办班,经查证属实的。
3)因工作失误,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。
4)被举报在校外有偿补课(或办班),经查属实的。
5)不能坚持正常上班,一学期连续请假l5天以上或一学期累计请假30天以上者;有旷工和旷会记录一学期累计10次以上的。
6)任期内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安排,未能认真履行名师义务的。
7)任期内违反学校管理制度,情节严重的。
8)任期内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。
9)违背“教师十不准”任何一条,经查属实的。
(五)日常工作中名师的常规管理和材料归档工作由教研室具体负责。
八、本方案解释权归保德县实验小学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附:
保德县实验小学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韩峰
副组长:刘桂萍
成 员:乔拖惠 陈维东 康培林 王平平
崔亮兰 崔海霞 杨 帆 徐 妮
2013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