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12月4日,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。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,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国家宪法日的设立,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。
今日早晨,尧圪台中心小学全体小学生集体朗读了《宪法》序言及正文中的章节、条款。课间活动时间还举行了特别的升国旗仪式,李君向学生们介绍了《宪法》关于国旗的规定。上午第四节课为“宪法教育课”,代俊生老师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,向全体学生讲解了什么是宪法,宪法有什么作用等知识。下午活动时间,王贵明校长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学习了宪法知识。
通过这次“国家宪法日”教育活动,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、基本原则、活动准则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将有助于教育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、增强宪法观念,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、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