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。为此陈家塔小学从12月4日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,进行宣传教育活动。
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了一次宪法知识学习活动,白盛林校长主持了“国家宪法日”学习活动。
利用课间操时间全校学生聆听了少先队辅导员姜帆老师关于“国家宪法日”学习宣传教育的讲话。
各班组织召开了“国家宪法日”学习活动主题班会,各班主任给同学们讲解了简单实用的宪法常识,教育同学们一定要积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,做个守法的小公民。
通过“宪法日”系列教育宣传活动的学习,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加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