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本人郑重承诺如下:
1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。
2、严禁私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、线索等涉密资料带离办公场所,涉密资料必须专柜专存,专人保管,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;存放线索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计算机要设置密码,案卷材料要妥善保管,严防无关人员查看了解相关情况后泄密。
3、严禁私自复制、摘抄、传播涉密资料和举报信息。
4、严禁使用互联网、微信等新型通讯工具传送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关资料。
5、严禁在私人通信和非保密场所谈论摸排线索、举报信息和保密事项;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黑涉恶线索、案情,相互之间不允许讨论、打探案情。
9、存放线索、案件及相关资料的移动硬盘、U盘等储存介质、案卷材料要妥善保管,严防丢失后泄密。
10、未经县扫黑除恶领导组批准,不准接受媒体记者采访,严禁将案件有关的信息通过自媒体传播。
上述所有条款本人已仔细阅读,明白无误,无任何异议。
单位负责人(签名):马秉俊
承 诺 人(签名):韩慧林
2018年8月 28 日